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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项目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CJF240486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项目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4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公告

更正原因:更正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中的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更正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11日(星期下午230分,更正为:2024年516日(星期上午930分。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年511日(星期下午 230分,更正为:2024年516日(星期上午930分。

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11日(星期下午230分,更正为:2024年516日(星期上午930分。

磋商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511日(星期下午 230分,更正为:2024年516日(星期上午 930分。

原磋商文件的《第一章  磋商邀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中的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更正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原磋商文件的《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项中的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更正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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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北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州政之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西城路339号三桥文化园103-107

联系方式:020-84822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话:020-84822109

广州政之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7日